畜牧家禽網(wǎng)首頁 > 資訊中心 > 法規(guī)標準 > 中國首部動物保護法專家建議稿:亂屠狗可追刑責
畜牧家禽網(wǎng) 時間:2010/3/9 10:19:00 來源:新京報 閱讀數(shù):
昨日,曾令網(wǎng)民廣泛關注的中國首部《動物保護法(專家建議稿)》在京發(fā)布。建議稿提出,地方政府不能在發(fā)生狂犬病疫情時,未加區(qū)分就殺掉所有的狗,否則追究民事甚至刑事責任。
該建議稿由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社會法研究室主任常紀文牽頭,國內多位權威法學專家和NGO組織負責人共同參與完成。
據(jù)常紀文介紹,目前中國只有《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等幾個專門的動物保護管理法規(guī)。動物保護缺乏基本法,難以對所有動物予以保護。同時,因為沒有響應國際上動物福利貿易標準建設的要求,時常遭遇西方國家的動物福利貿易壁壘。
常紀文表示,今年6月,門戶網(wǎng)站投票中80%網(wǎng)民贊成立法,75%的網(wǎng)民贊成對虐待動物致死的行為追究刑責。
記者注意到,此前多起虐待動物引發(fā)公眾關注的事件都納入了建議稿的視野。例如,針對國內發(fā)生的多起地方政府大規(guī)模殺狗事件,建議稿提出未加區(qū)分殺狗要追究民事甚至刑事責任。另外,建議稿規(guī)定,馬戲表演用動物、影視、廣告拍攝用動物亦在保護之內。
常紀文介紹,由于法律分工,動物保護法一般不能規(guī)定刑事責任,因此另外一個是配套的意見稿請求修訂刑法,增設虐待動物罪,傳播虐待動物影像罪和遺棄動物罪。此次一并向社會征求意見。
- 對話
“十年之內絕對可能通過”
昨日,《動物保護法(專家建議稿)》首席研究起草專家常紀文對動物保護立法的前景充滿信心,他表示國家立法機關已注意到該建議書。
新京報:建議稿總則“立法目的”稱,是為促進我國動物及其產品出口。有人質疑,建議稿提出的動物保護立法太過功利,而非動物福利。
常紀文:因為整個社會是功利的,我們這樣寫是為了給社會看,這是一個立法策略。而動物福利,我們下面都知道,也是我們追求的。
新京報:建議稿進入立法機關的視野了嗎?
常紀文:國家立法機關已了解到。對我們的建議稿很感興趣。
新京報:你對《動物保護法》在中國通過有多大信心?
常紀文:十年之內,絕對可能。
新京報:你哪來的信心?
常紀文:我們得到的信息都很支持,特別是網(wǎng)民支持率很高,他們是社會知識層次比較高的人群,說明立法既有理論需要,也有現(xiàn)實需要。既然社會需要,全國人大也會認真對待。
- 條文摘錄
●禁止以改變動物的面貌和其他非醫(yī)療的目的,給動物做裁尾巴、剪耳朵、改變聲音、拔指甲、拔牙等給動物造成痛苦的手術。
●對公眾開放的動物園和野生動物園,禁止在開放期間采取活體喂養(yǎng)的方式;禁止以觀賞、賭博等為目的利用野生動物進行搏斗,禁止捆綁動物來拍照或者合影。
●對需要伴侶或喜歡群居生活的經(jīng)濟動物,居住環(huán)境應當滿足其生活習性,不得強制將其與伴侶或其他群居生活的經(jīng)濟動物相隔離。
●飼養(yǎng)場所不能永久保持黑暗,也不能在動物休息的時候一直使用人工照明。
●禁止以育肥為目的給經(jīng)濟動物強制喂食。不得使用垃圾或者未經(jīng)高溫處理的泔水飼喂經(jīng)濟動物。
●動物表演應以教育和知識普及為目的,禁止將虐待動物或者調戲、侮辱動物作為表演內容。
●在訓練、體育競賽或類似活動中,禁止使用馬刺等尖銳物品或者鈍器驅趕虐待動物,禁止給動物服用興奮劑、麻醉劑和其他禁用藥物。
●動物運輸途中,未被閹割的雄性牛、豬和單蹄動物應當與同種類的母畜分開。發(fā)情的異性動物也應當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