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首頁 > 資訊中心 > 行業(yè)動態(tài) > 浙江麗水使用生豬肉檢驗證章標志
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2/4/13 11:37:00 來源:中國畜牧網 閱讀數:
“白條豬,生產日期是4月8日,還有生產單位和購貨方,內容真是很詳細啊。”近日,在麗水市區(qū)某超市,市民張大伯正在查看手上拿著的《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張大伯說,“有了這個東西,感覺買肉更放心了,萬一買到不好的肉還能查出來是哪里的。”
張大伯查看的《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就是按照省商務廳的要求,從今年4月1日起,我市規(guī)定上市豬肉標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的新舉措。
麗水市商務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實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制度,是建立肉品質量可追溯的重要組成部分。過去我市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肉品出廠實行的是“一章一證”制度,即“動物檢疫印章”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而現(xiàn)在實行的“兩章兩證”制度,除過去的“一章一證”外,增加了“肉品品質檢驗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
據悉,《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格式由國家商務部制定,省商務廳監(jiān)制,實行一豬一證,分A、B兩種式樣。“肉品品質檢驗合格”驗訖印章分為大小兩枚印章,大圓形章加蓋在經肉品品質檢驗合格的豬肉上,小圓形章加蓋在“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上。“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采用對人體無害的硬質紙標簽等形式附著在或者印制在分割肉品的外包裝上,證貨同行、證貨相符。上附肉品生產單位、定點代碼、生產日期、產品名稱、購貨方等信息,其存根保留兩年,發(fā)現(xiàn)問題可直接追溯。